課程的取消協議

最後更新: 2013年12月19日

關於學生在申請完課程並且課程開始時間被確定之後,進行取消課程或修改課程開始時間的操作時,在本“取消協議(面向學生)”(以下稱“本協議”)中定義如下點數返還的規定。另外,關於本協議中用語的定義,除本協議特別定義以外,依照本公司另外定義的“學生協議”中的定義。

  1. 學生在申請課程後,講師利用本網站上的系統發送接受此申請的電子郵件之前,學生可以取消課程的申請並不承擔任何處罰。學生在取消課程申請時,本公司將向學生返還申請課程時使用的全部點數。
  2. 講師利用本網站上的系統確定課程的開始時間並發送接受學生申請的電子郵件後,課程協議即成立。在該預約課程規定的課程開始時間的24小時以前,學生可以在沒有處罰的情況下取消已經確定時間的課程或對講師提出課程時間修改的申請。學生在取消課程申請時,本公司將向學生返還申請課程時使用的全部點數。
  3. 學員在課程預約成立後,於課程開始時間前的24小時以內,如果符合以下條件的話,即使預約成立,仍將可以取消該課程。
    • 1) 學生在課程時間確定後取消課程時,作為處罰,講師可以指定只返還一半或者全都不返還課程的費用。
  4. 無論哪種情況,建議使用本網站的消息功能與講師聯系一下
  5. 關於本政策中沒有定義的事項,適用本公司另外定義的最新的“學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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